安全統籌工作簡介
發布日期:2019-11-27 01:46 點擊: 次
一、供銷社系統開展安全統籌工作的背景
早在1987年,湖南、四川兩省供銷社率先在系統內部探索試行了安全風險補償基金統籌工作。隨后,湖北、河北、安徽、內蒙、吉林、貴州、甘肅等省供銷社也相繼開展了此項業務。1990年,為了促進此項新型業務的規范健康發展,原商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部分省供銷社聯合進行了調研,對供銷社系統開展安全統籌工作的做法和安全統籌在促進系統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1992年,原商業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供銷社系統安全統籌工作的通知》(部發[1992]安字第497號),1993年,國內貿易部又下發了《關于供銷社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統籌工作的通知》([1993]內貿函安字第426號),在全國供銷社系統進行全面推廣。我省供銷社根據上級社的部署,于1993年開始在全系統開展安全統籌工作。
二、充分認識安全統籌工作的重要意義
安全統籌是國家賦予供銷社的特殊優惠政策,是以加強系統安全管理為目的,具有供銷社行業內部合作保險性質的一項服務性業務。對于提高系統風險管理水平,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供銷社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安全統籌有利于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安全管理與安全統籌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兩個重要方面,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我省供銷社系統資產多、人員密集場所多、經營易燃易爆商品多,安全風險高、責任大、任務重。只有通過一手抓安全管理,一手抓安全統籌,充分發揮安全統籌在整改隱患、安全培訓、最大限度減少因災損失中的重要作用,才能使安全工作由單純的防災轉變為防災與減災相結合,由單一的行政管理轉變為行政管理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綜合管理,才能真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安全統籌有利于化解企業安全風險。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風險管理已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獍踩L險的途徑,一方面是加強安全管理防范災害發生,另一方面就是參加安全統籌減少因災損失。實踐證明,參加安全統籌,是系統內企業化解風險最現實、最有利的途徑,是用小投入保大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安全統籌有利于加強系統聯合合作。聯合合作是供銷社的優勢,也是合作社的本質。供銷社系統開展安全統籌,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利益均沾,風險共擔”,以經濟手段把系統安全工作連結在一起,體現了合作經濟組織的互助合作思想,是供銷社內部聯合起來防范災害風險、減少因災損失,確保社有資產安全的有力措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社完善服務功能、發展供銷合作事業的重要內容。
三、安全統籌工作的性質和主要政策依據
供銷社系統開展的安全統籌工作屬于行業自保性質。這在1999年國務院整頓保險業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報送整頓保險業專題題目的初步意見》中有明確表述:“(六)關于行業自保的問題:主要是中國石油化工公司設立的安全基金、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在系統內開展的安全統籌業務和農業部門漁船船東互保會開辦的漁船保險和漁民人身平安保險等問題。對這些自保業務,要進行清理整頓,禁止這些部門和單位以自保名義辦理本部門和單位以外的保險業務。由中國石油化工公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農業部提出整改意見。”據此,國務院以國發[1999]14號文批轉同意。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全國總社下發了供銷經字[2000]8號《關于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對安全統籌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發展的通知》,對系統安全統籌業務進行了規范整頓。在這個文件中,全國總社再次說明,國務院14號文件“將供銷社的安全統籌、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設立的安?;?、中國漁船船東互保會開辦的漁船保險和漁民人身保險,明確界定為行業自保,為供銷合作社繼續開展安全統籌提供了政策依據”。供銷社系統開展的安全統籌業務符合有關政策規定,有充分的政策依據,是國家賦予供銷社系統的一項難得的優惠政策。
四、安全統籌工作的基本原則及運作管理體制
安全統籌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以安促統,以統保安”。這一基本原則也體現了安全管理與安全統籌之間的關系。全國總社《關于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對安全統籌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發展的通知》指出:“加強安全管理與開展安全統籌是相輔相成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了,能夠促進安全統籌的發展和壯大,反過來安全統籌開展得好,又能促進安全管理工作的加強,因此,各地供銷社一定要擺正安全與統籌的關系,兩個方面都要抓,切實做到以安全促統籌,以統籌保安全,為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由此可見,要重視安全管理,重視企業風險管理,就必須重視安全統籌工作;要建立健全供銷社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就必須做好安全統籌工作。對于企業安全發展,安全統籌與安全管理就如同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二者缺一不可。
關于安全統籌業務的管理體制問題,全國總社供銷經字[2000]8號文件要求:“沒有聯網的省(區、市)供銷合作社,要盡快牽頭組織全省(區、市)范圍的統一聯網,推行‘集中領導,分級管理,比例上繳,統一賠付’的管理體制。”按照全國總社的要求和不同統籌業務發展的實際,目前我省安全統籌業務的運作分別實行“集中領導,分級管理,比例上繳,統一賠付”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利益均沾,風險共擔”的管理體制。這兩種管理體制雖然在具體的業務運作中有所區別,但都強調集中統一、強調分級負責這兩個基本點,都體現了責任、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系統上下集中統一和各級社分級負責,是發展行業合作保險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統籌發展壯大的基石。各級社一定要增強聯合合作意識,維護系統安全統籌“一盤棋”,圍繞做大安全統籌業務規模這一目標共同努力。同時,要按照《關于加強財產統籌事故補償材料審核管理的通知》(豫供文[2008]號)的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履行現場勘察、補償材料審核、損失賠付、安全管理等有關職責,提高安全統籌的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安全統籌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五、安全統籌工作的主要目的和重要作用
全國總社《關于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對安全統籌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發展的通知》中明確指出,“開展安全統籌的目的,就是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工作。把單一的行政性安全管理變為行政性管理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性管理模式,是對供銷社安全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從中可以看出,發展安全統籌的真正目的和意義在于它是供銷社安全管理體系的一種創新和延伸,是供銷社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的一種重要物質保障手段。
在實際工作中,安全統籌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有利于加強安全管理。安全統籌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通過一手抓安全,一手抓統籌,運用統籌資金的激勵和補償作用,使安全管理由單一行政管理轉變為行政管理、經濟責任、隱患整改、損失補償相結合的綜合管理,用經濟手段把全系統安全管理和風險管理聯結為一個整體,完善了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達到了強化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
二是有利于加強系統聯合合作。發展安全統籌也是供銷社系統的一項特殊業務。安全統籌通過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利益均沾、風險共擔”,使系統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凝聚了系統力量,在安全風險管理上體現了省、市、縣供銷社的聯合與合作,體現了合作經濟組織的互助合作思想,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系統聯合合作的一條重要途徑。
三是有利于促進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抓安全管理,解決的主要是預防安全出問題,抓安全統籌主要解決的是安全出了問題后的補救。“安全是相對的,危險是永存的”,“防”能夠解決安全少出問題,但不可能杜絕不出問題。因為事故的發生往往具有偶然性、突發性。通過參加系統安全統籌,一旦企業發生災害事故造成損失,可以及時得到彌補,使企業迅速恢復生產和經營,減少了因災損失,化解了企業安全風險,是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企業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
六、開展安全統籌工作的重要意義
供銷社發展安全統籌的重要意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茖W發展觀的提出,凸顯了安全工作的重要地位,也彰顯了統籌工作的重要作用。從發展的角度看,安全是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統籌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保障。沒有安全穩定的環境,不可能有經濟的快速發展,而沒有安全統籌的安全管理,是一種不健全的安全管理。安全與統籌缺任何一項,企業的發展都是不全面、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發展,即使有發展也是暫時的、偶然的。從經濟的角度看,最大的浪費是事故。一場大火、一次大的事故就可能使多年積累的成果付之一炬、化為烏有,再好的企業也會被拖跨,再好的發展大局也會被破壞。而化解安全風險的途徑,一方面是加強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參加安全統籌減少因災損失。參加安全統籌是用小投入保大效益,是確保企業長遠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如果計較一時、一點的眼前利益,在災害降臨時,將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是符合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特性。合作社是個人或組織為了達到共同目標和促進共同發展自愿聯合建立的經濟組織,其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參與、聯合、服務等。合作經濟組織作為一種互助聯合組織,已有100多年的發展歷史,已成為一種世界現象,國外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范圍已經涉及生產領域、流通領域、金融領域、保險領域等為成員服務的方方面面。供銷社開展系統安全統籌,是合作社內部聯合起來防范災害風險、減少因災損失,確保社有資產安全的有力措施,是供銷社聯合合作內容的充實和擴展,是發展我國合作保險事業的積極探索,符合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特性,符合我國保險業市場改革開放和國外發展合作保險的大趨勢。
三是符合供銷社安全工作的特點。供銷社系統是一個大系統,安全工作的特點可概括為“三多”:經營網點分散且數量多;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多;經營的棉花、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多,安全風險高,管理難度大,工作任務重。同時,供銷社系統的企業普遍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供銷社系統安全工作的這些特點,客觀上要求有一種載體,把系統各級社與及所屬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連接在一起,共同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安全管理綜合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實踐證明,安全統籌就是這一有效的紐帶和載體。四是符合日益重視風險管理的社會大趨勢。安全風險管理的實質就是以最為經濟合理的方式消除風險導致的各種災害性后果。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安全風險、災害事故的不確定因素日益增多,全社會的風險保障意識在不斷增強,安全風險管理已成為各行各業共同面臨的嚴峻課題。無論企業單位、還是家庭個人,都在通過完善保障手段、參加各類保險等途徑防范風險、化解風險。實踐證明,安全統籌是具有供銷社特色、具有重要意義的一項工作,為系統企業提供了化解風險最現實、最有利的途徑,符合全社會日益重視和加強風險管理的大趨勢,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七、安全統籌與社會保險的本質區別
供銷社安全統籌與社會保險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目的不同。社會保險主要是以營利為目的,而安全統籌是以確保系統安全為目的。社會保險是一種經營行為,保險公司和參保單位只是一種簡單的買賣關系;而安全統籌則是供銷社安全管理體系的一種延伸,是安全管理和風險管理的物質保證,系統統籌對于參統企業,主要是以提供安全管理與風險保障方面的服務為目的。
二是作用不同。社會保險僅僅能夠解決災后補償問題,保險公司不可能也沒有力量參與到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上來;安全統籌則不同,不僅能夠解決企業災后補償問題,各級統籌辦還通過對參統企業給與獎勵、返還、安全設施投入補貼等措施,參與企業的安全管理,有力促進系統安全工作。
三是效果不同。供銷社是一個合作經濟組織,安全統籌通過經濟手段把系統安全工作聯系在一起,利用整體力量,采取系統聯合再投保,以規模優勢擴大了供銷社企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在保險費用支出、災后補償協調等方面,能夠最大限度的保障供銷社企業利益,而這正是供銷社企業分散參加社會保險所不可能做到的。